【閱讀筆記】《別跟山過不去》「路的終點可以是一片森林。」


(照片攝於Patagonia Mt. Fitzroy)

前陣子有人問道「還會想要去走類似PCT這麽長距離的路線嗎?」老實說如果他早幾年問我,答案會是否定的,但最近實在太想念長距離徒步了,所以我回答他,是的,我很想再走。

但我們並不是為了某一座山,不是為了創造紀錄,不是為了探險或尋求刺激,而是為了回味在大自然裡的生活感,重溫那每一天即使再累都能振奮起來,往前直行的篤定。


前陣子讀完《別跟山過不去》,記述美國旅遊作家比爾·布萊森和同伴在阿帕拉契山徑健行的故事,相信許多人都看過著作改編的同名電影。

阿帕拉契山徑總長約有3,500公里,但比爾只走大概1,400公里而已,連一半都不到。但他不以為意,因為他很早就認清自己當時的體力和速度完全不可能走完全程,所以在半途就調整好心態,用自己覺得最舒適的頻率享受過程。

可是比爾也有遺憾,連終點的卡塔丁山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,但有點兩光又不可靠的夥伴凱茲安慰他:「那不過是另一座山罷了。」這句話很簡短,但很深。

究竟人們追求的是山的名號還是自我實踐呢?或者說,到底是喜歡山還是喜歡在山裡的自己?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和對錯,有時候是那樣,有時候是這樣,自己清楚就好了。所以雖然比爾和凱茲錯過了很多路上的風景,但他們確確實實在山徑上經歷過痛苦和純粹的幸福,這些都是無法抹滅的事實。

比爾·布萊森在書末寫了一段話,將愛山人的矛盾心情描述得很貼切:「對廣袤無垠的樹林厭倦至極,卻又對它的無限廣袤心生敬畏;享受遠離文明塵囂的清靜,卻又渴望它的種種舒適。

他承認:「我既想要離開山徑,又想永遠走下去;想睡在床上,又想躺在帳篷底下;想看看翻過下一座山峰之後的景象,又永遠不想再看到一座山峰。

這樣的心情,大家多少都能體會吧?總而言之老話一句,Hike your own hike,走自己的路,定義自己的樂趣。



書裡另有一段話敘述他連續數天,日復一日走在單調重複的森林裡,人會處於一種「動態的禪境」,意即身體一直在移動,但思緒卻進入禪的冥想境界。

他寫道:「趕路是沒有必要的,因為走到哪裡都一樣。不管走多遠、走多久,總是在同樣的地方:森林裡。昨天在那裡,明天還會在那裡。森林本身就是無邊際的單純。山徑上的轉彎代表著其他任何一個轉彎,投向林間的每一瞥總是千篇一律的纏繞糾結。你的心裡明白,你的路途可能是一個極大而無意義的圓。就某一方面而言,其實也無所謂。

踢林道就是這種感覺!

讀這本書有巨大的樂趣,比爾的文字幽默又刻薄,已經很久沒有看到會讓人笑出來的書了,讓我不斷回想走過PCT的一切。而且可能是電影兩位主角特色塑造得太鮮明,會一直想像兩位大叔說話的表情和誇張的肢體動作,太有趣了!

很可惜這本書絕版多時,出版社似乎也沒有再版的打算。我是很幸運在網路買到狀態超好的二手書,而且我甚至懷疑這本書沒有被翻過。想看的人得上網碰碰運氣了。



路的終點可以是一片森林。

某天讀到這篇2021年7月在 La Vie 的訪談,看見呆呆說的那句話,有感而發,分享一下。


訪談請見:TaiTai Live Wild 阿泰、呆呆用步行體會山裡的故事! 從太平洋屋脊步道走回台灣古道


本書已絕版,想購買的人得到網拍上找找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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